第16章 真与假是客观情况,却要由人的主观认识产生(1 / 2)

自从宁致远的那个老乡放票以后,宁致远就每天期盼着家里人的来信。这件事同时也让他增加了自己一定要在开庭的时候把每一笔和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讲清楚的决心,宁致远骨子里还是有股信念的,他始终觉得法律就是维护正义的,真诚就是一定可以得到好的回报的,抛开对正义的哲学上的准确定义之外,往小了说,既然已经站在了法律的角度,那就必须真诚的将事情发生的经过说出来,由专业的人去评判,这样的话无论什么结果都是可以接受的。自己做的事情,自己做出的选择,那就自己去负责,去承担,但这个前提一定是要建立在真实的原则之上的,不能是糊里糊涂的。有些事可以难得糊涂,但有些事必须泾渭分明,家里人过日子有些事难得糊涂大家一团和气就过了,但关系到法律和底线的问题怎么能糊涂?想到这里,宁致远突然想到上次在跟律师聊天的过程中,律师提到愿不愿意写封谅解书给公司,毕竟有当事人的谅解在法官那里总归是好一些,宁致远当时没有表态,他一直觉得公司领导不真诚,最起码在处理他这件事情上一点都不真诚,反而利用了他的真诚。他对公司一直是很感恩的,虽然自己确实是做了对不起公司的事情,但是在公司找到自己时,自己是完全按照公司的要求去做的,也是信任公司的,本来自己已经意识到错误了,就跟着公司的处理流程来,没想到突然不知不觉就被抓了,他一下感觉自己仿佛被某种暗处的目的利用了,律师跟他说公司的法务很早就已经报案了,可公司那时却跟宁致远说公司已经答应他的请求,在安排联系客户坐在一起好好聊下事情的经过,那这算什么?两面三刀的,想把我送进来直接说好吧,他越想越觉得公司从一开始找他了解情况,就是录音录像加签字画押的,流程跟他后来经历的承办的审讯一模一样,它突然觉得当时公司在找他之前是不是就已经确定了要报案,收集资料的过程嘴上说是部门正常流程实则是为了以后报案使用,那就是说在找他了解情况之前就已经确定了是为了搜集证据好去报案的?真的是细思极恐啊,嘴上却还说是为你好,考虑到你在公司服务了那么久,我们先找你了解情况,但保留走司法程序的选择,我呸,恶心。再者说了,感恩也好,真诚也好,是不是都要是双方的,就像人要获得别人的尊重就要先自重一样,我是感恩公司给了我平台让我好好工作提升自己,但公司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利用所谓的信息差所谓的不平等地位去为所欲为吗?公司难道不也要感恩每一位为公司辛苦付出的员工吗?每次进行员工培训就是以人为本,说到底不就是官话漂亮话嘛,实际始终都是以自己的利益为本的。看来之前所说的资本家只知道压榨员工的剩余价值,此话不错,无论后面披上了多么冠冕堂皇的外衣,脱掉外衣的形象都是无比丑陋的。宁致远突然觉得万恶的资本家比万恶的金钱要贴切多了,金钱只不过是种工具,就像菜刀之于人一样,菜刀作为工具本身是没有什么好坏之分的,区分好坏的只能是根据使用它的人的行为,有人拿来切菜那就是好的,但有人用来杀人那就是恶的,从这个角度上来看,之所以有万恶的金钱的产生,背后就是因为有着万恶的资本家。

可现在想想,算了,宁致远突然间只想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就像不能只是因为别人对你不仁了,你就拿着这个当做理由去肆无忌惮的对别人不义一样,不能这样,如果这样的话你跟那个对你不仁的人又有什么区别呢?做人就是要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做不仁不义的事情,也就是说没有任何理由可以问心无愧的去做不仁不义的事情,就像法律不讲人情一样,法律就是法律,哪管你家里有多困难,不管你做出犯罪行为的出发点有多么合情合理,总不能说你因为穷就可以心安理得的去偷去抢吧,所以,跟曹操的宁愿我负天下人,莫让天下人负我不一样,宁致远想着别人可以对我不仁,但我没有任何理由对别人不义,就像老人家经常讲的,你被狗咬了一口难道还要去咬狗一口吗?真是话糙理不糙。那既然已经有了这个认知,就落实到行动上,思想上清醒行动上才会坚定,同样,只有思想没有行动那是空想,那是对大脑的耍流氓。既然这样,他决定给公司写这份谅解书,自己做错了事情,认个错,没什么好丢人的,同时他也认真思考了下对于公司来讲,在后期的管理过程中可以做哪些改进,来避免像他这样类似事情的发生,这样,也算对公司的一种回报,具体细则肯定是不用的,就是在大方向上提些自己的建议指导,仔细思考过后,宁致远开始写了起来。

“尊敬的公司领导:我是曾自豪的作为公司家人并在公司服务过七年时间的宁致远,无论您现在是如何看待我的,都希望您在看到这封信时,能放下所有的偏见,尽量把它看完。 首先,我感恩于公司给我提供的工作平台。我从大学一毕业就进入了公司工作,历经多次岗位的轮岗和区域的建设管理,不知不觉间在公司服务了七年之久。都说夫妻之间有七年之痒,但我认为不只是夫妻之间,我觉得这其中的道理跟具体是什么对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时间跨度。对每一份关系而言,能历经七年之久,都是一段非凡的经历,人这一生最宝贵的就是时间,你想要把宝贵的时间用在什么地方,那就是对它的重视和感情。如果说经营企业就像养孩子,那员工就是孩子的保姆,如果一位保姆能养一个孩子七年之久,那我想其中的情感就不言而喻了。拿这个类比的话,我作为保姆,是瞒着孩子和孩子的父母做了一些劳务合同上没有的事情,但我可以保证这些事情是没有一件事对孩子本身有伤害的,最起码我也不是抱着去伤害孩子的目的不管不顾的胡作非为的,或者说如果有些事情但凡会对孩子有所伤害,我都是坚决不会去做的,毕竟我没有做过一件劳务合同上明令禁止的事。我没能完全按照劳务合同上的条款去做事,我对孩子有所欺骗,对此,我感到深深的愧疚与抱歉,并真诚的期望它的原谅。

为了让孩子能够更加全面的发展,更加茁壮的成长,通过我对孩子这七年来的不断深入了解,我也发现了它身上的一些缺陷和不足,趁着这个时机,我仅提供一些建议,毕竟以后也没有在一起的机会了,就当是临别赠言了。第一点,公司的发展是离不开客户的,尤其是对于走连锁加盟商业模式的企业来说更是如此,水能载舟 亦能覆舟,万不能竭泽而渔,公司战略的发展一定要跟客户的利益取得最终的平衡,而不能蒙眼狂奔。想要压榨客户的利益去反哺公司长期的战略发展,没有任何问题,但要取得理解与支持,要把未来的宏谟清晰的描绘给客户看,是不是现在受损的利益可以在未来弥补回来?不然我之前赚十万现在只能赚五万,凭什么要我支持?靠理解才能走长远,蛮力镇压只会激起愤怒与反抗,历史上自古都是如此。第二点,制度要与时俱进,不断去完善。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家企业,制度都是核心竞争力,有制度就有了对行为的预期,有了可预期的行为才会有信任,信任才是一段关系行稳致远的牢固基石。国家尚且都是法无禁止皆可为,企业难道不也应该是这样吗?家族企业有家族企业的优势,但同样有其劣势,对人才的吸引就是劣势,因为你没有明确的制度保障,很难让人才对你有百分百的信任,一言堂和我行我素早已不是主流的价值观念,早在在国际上都不被认可了,二战以后,各国领导人仔细思考了为什么战争这么频发?刚打完一战,二战就来了,后来发现根本的原因在于专制制度有问题,像希特勒这种纳粹专制制度那就是一言堂,只要他想打,自己说了就算了,这是很恐怖的,所以我们要杜绝专制和一意孤行,那就要民主决策。周总理说过,民主的意义不在于最后的全员投票,而在于在投票之前的充分沟通。美国的政党也是这样,重点不在于哪个党执政,而在于不论谁做出了决定,都是可以通过国会进行充分讨论进行修正的,这就是制衡的道理,有制衡就有顾虑,有顾虑就有时间和空间将一件事情的当下和未来的利害得失考虑的更加清楚,“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在某种意义上讲,充分沟通机制的背后,就已经包含了允许错误的发生,允许有进行修正的机会,所以,现在的主流价值观是充分的沟通,而不是一言堂。朝鲜就偏不信邪,但你看就没人带他玩,对吧,一言堂可以小富即安,甚至夜郎自大,都没有问题,但如果想要走的更远,那就要有明确的制度保障。第三点,要真诚,无论发生什么,都可以真诚的沟通解决,你用谎言去验证另一个谎言,得到的只能是谎言。资本市场上的信心不能通过不真诚的数据来获得,更不能通过伤害同是一家人的人心去获得,毕竟客户也好,员工也好,都是公司口中所说的胜似一家亲的家人,当然这一点是我的猜想,但做事不能既要又要还要,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不现实的,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无痛的选择。 以前的我,吃了不真诚的亏,未来,我一定会坚定的用真诚去生活。在这里,要真诚的感恩公司对我的培养,也真诚的期望公司对我之前所做的不真诚的行为能够原谅。以上是我的拙见和浅见,如果有什么说的不对的地方,贻笑大方了,那您看看忘了就行,小鸡不尿尿,各有各的道,从此,我们就大路朝天,各走半边了。最后,无论是现在还是以后,我都会坚定地感恩这件事情带给我的所有结果,真诚的感恩。‘’写好之后,宁致远小心翼翼的塞在口袋里藏了起来,等律师下次来时带给他。

不一会,管教开门进来了,手里拿着几张打印好的A4纸,排头见状领头喊道:“管教好!”房间里所有人都大声喊道:“管教好!”随后走廊里传来其它房间向管教问好的声音,估计是上面有什么统一的大动作,不然管教们不会这么整齐的在同一时间进监房,一般都是有领导来视察或者每次的内务大检查什么的。果不其然,管教一进门就说到;‘’上头下来个文件,说要进行一次监房内的政治改造和思想汇报。一会会统一观看一部电影叫《我不是药神》,看电影之前呢有两个案例要跟你们读下,然后看完之后呢要进行全员讨论,说说自己的感想,最后以思想汇报的形式每人一份交上来,不会写字的,自己找会写字的帮帮忙,到时候平时的大帐啥的拿点出来作为交换,人情世故嘛,要懂得。喔,要提醒一句,每周只有一次的大肉就算了哈,因为这块大肉打得不可开交的,打到我这里的、打到小黑屋里被处罚的,多了去了,我都烦了,把大肉看的比命都重要,是真的重要,我这辈子也只在你们这里看到过。”管教边说边看着大家露出无可奈何的微笑,大家听了也是心知肚明的哈哈大笑。

管教接着说道:“”好吧,那就先照本宣科的念一遍这两个案例,我年纪大了,眼也花了,那个排头你找个人给大家念一下吧。排头闻言就说道:“宁致远,你是大学生,你来跟大家念下。”宁致远恭敬地从管教手里拿过那叠A4纸,站起来,靠墙站立并面向大家读了起来,内容是这样的:为了深入贯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为了对嫌疑人进行普法教育,加强对犯罪行为的深刻认识,了解法律流程的基本常识及背后的价值追求,看守所对所有嫌疑人进行一次普法教育讨论会和法治进程影片的观后感活动,下面是供讨论的两个真实案件。第一个是轰动整个美国的世纪大案辛普森杀妻案,案情是这样的:1994年6月12号的晚上,一位居民在经过一座豪华住宅前时,发现门口有两具被刀割开喉咙的尸体,一男一女,男的是一家餐厅的服务员,名字叫做高曼,女的是美国着名的橄榄球球星辛普森的前妻尼科尔,之后就报了案,之后经过警察调查,证据就开始指向辛普森,首先辛普森是一个有家庭暴力前科的人,而且占有欲极强,其次是洛杉矶的警探福尔曼到辛普森家时,在门外发现了辛普森的汽车,并在车的车窗和轮胎上发现了血迹。这时候按门铃也没有人开门,随后警探便翻墙进去,进去之后,在院子里发现了一只带血的手套并判断与在案发现场的另一只为一副,并且把两只手套上的血做了化验对比,发现是同一个人即辛普森的。过了一会儿辛普森从屋里出来,发现辛普森的手上有伤,辛普森的解释是,他听说前妻死了当时心情很激动就把镜子打破而划伤的,后来在案发现场发现一些血液与辛普森的血液一对比发现就是辛普森的,并在辛普森的家中找到了一把刀,经检验与受害人的伤口相吻合。这些所有的证据都指向同一个结果,再加上辛普森前边有前科,殴打自己的妻子,占有欲很强,种种迹象表明辛普森就是杀人凶手,而当时74%的白人认为辛普森是杀人凶手,而77%的黑人认为辛普森是被冤枉的,因为涉及到种族分割意识,最终的审判结果就要慎之又慎。为了避免有白人或者黑人进行审判的种族偏见,就找了第三方,也就是咱们中国人李昌钰,因为李昌钰是黄种人,这也给美国大众一种印象,他会不偏不倚,能够一碗水端平,不会被种族主义的情绪所裹挟。后来李昌钰做了大量翔实的工作后推翻了主要证据,最终没有办法定辛普森的罪,到1995年10月份,法庭宣布辛普森无罪释放。这个案件在美国当时影响十分重大,因为在很多民众的心里主观上认定辛普森就是杀人凶手,但是李昌钰站出来把各个证据一一破除,表明罪名不成立,也因为这个案件,李昌钰受到了很多人的质疑,甚至指责,说他为犯罪分子辩护了,把坏人放走了。但这就是司法审判,这叫有罪推定和无罪推定,按照无罪推定,就是疑罪从无,也就是说,如果不能证明辛普森是杀人犯,那么他就是无罪的。不能说,这些证据可能证明辛普森是杀人犯,他就有罪,差一点儿都不行,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而李昌钰本人也坚信证据,坚信办案靠的是客观的证据,不是主观上的情感判断,本着公平客观的职业操守来办案,真正做到不偏不倚,竭尽全力做到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通过证据的排除断定辛普森无罪释放,最基本的来说,保证了不会把一个好人冤枉。所以,李昌钰对证据坚持的这种态度,他不仅仅是保护了辛普森,其实也从客观上,保护了民众对法律的信任。

第二个案例,是有着舆论“当代烈女”之称的邓玉娇案,案情是这样的:2009年5月10日晚,湖北省巴东县三关镇政府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工作人员黄德智到当地雄风酒家梦幻城休闲中心消费。进门后,黄德智一人走入水疗区包房,见服务员邓玉娇在洗衣,便要求其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邓玉娇表示自己是KtV服务员而非水疗区服务员,拒绝其要求,双方为此发生口角。后邓玉娇进入隔壁服务员休息室,黄尾随进入继续与之争吵,此时邓贵大闻声加入,邓贵大认为自己来“消费”,理应得到服务,并拿出一叠钱朝邓玉娇的头和肩部搧击。争吵中另两名服务员上前劝解,邓玉娇欲离开休息室,却被邓贵大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欲起身离开,随即又被推坐,邓玉娇遂拿起水果刀向邓贵大刺去,致其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黄见状上前阻挡,被刺伤右臂,后邓贵大因动脉割破、右肺刺破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此案情节并不复杂,但有几个影响定罪的关键情节的认定却饱受争议,首先,邓贵大用钱搧击邓玉娇这一情节系二次通告时新增的,这一情节的加入似乎提供了另一种暗示:邓玉娇有可能是被邓贵大该行为所激怒,伺机举刀报复的;其次,原来“按倒”的说法改为“推坐”,这使得强奸的可能性大为减弱,防卫行为直接指向的内容是否为“强奸”有待研究,这些细节都是影响本案定罪的关键情节,涉及到是否满足正当防卫理论的要件,对于认定邓玉娇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有着重要的意义。这个案件一经报道,便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民众一边倒的站在了邓玉娇这一边,尽管“道德归道德,法律归法律”,尽管不能让舆论挟制司法,但“法不外乎人情”,司法机关也要兼顾道德,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当地法院对于此案的判决自然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最后法院认定邓玉娇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在面临不法侵犯时,邓玉娇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超出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与此同时,鉴于邓玉娇的自首情节和心理障碍(或者抑郁症),所以判决邓玉娇免予刑事处罚。很多人认为这个案件的判罚背后有高人指点,从而完美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从法律层面上讲,民众关心的是邓玉娇是否构成了犯罪?但从社会层面上讲,民众关心的是邓玉娇在面临强权的侮辱,人身的伤害时所做出的反击是否要承担严重的后果?(比如坐牢)。如果法院最后判定邓玉娇需要坐牢,那么作为普通民众,在面临同样情景时,我们又应该怎么办?不得不承认,邓玉娇是幸运的,因为这个案件很快就被报道了出来,在全国人民铺天盖地的关注下,法院在重压之下,既考虑了法律的尊严,又照顾了一个受害者的遭遇。当我们反思这个案件时,不由得都会发出一声感叹,感叹弱者的生存环境、感叹那些仗势欺人的强权,当我们身临其境的感受下邓玉娇当时的处境时,确实能感受到她当时的心里上的无助和情感上的激动。当然,我们的法治建设也在不断的完善和精进,对于历史的遗留问题和冤假错案也在不断的修正和重判,我们坚信我们的法治环境会越来越好,更上一层楼。